返回

求求你们给条活路吧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第29节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你是不是手伸得太长了?”
    “卓女士符合法律援助中心救助对象。”穆辞宿公事公办。
    “救助对象?我能请问是什么罪名吗?”
    穆辞宿还没回答,那边检查室的门开了。卓子蓉在一名女警的搀扶下走了出来。
    多半里面的经历不太舒服,卓子蓉的脸色十分难看。她身边的女警眼里也有许多同情。
    摇摇晃晃的走到穆辞宿身边,卓子蓉盯着对面时家律师的脸,用嘲讽的口气说道,“我要打什么官司,您心里没数吗?”
    “婚内强奸!”喘了两口气,卓子蓉的语气也变得激烈起来,“别以为我是小打小闹,伤痕鉴定已经做了,取证也取了,他时景春这次绝对逃不掉!”
    “逃不掉?”卓子蓉气势汹汹,然而时家这位律师却被逗笑了。
    “卓女士,您是不是网页上的脑残科普看多了?既然想打官司,您身边这位科班出来的正规律师没有和您说过这个词语的概念吗?”
    “说过,但他也说过这官司可以打。”
    “可以打?我看你是弄不清楚状况。还是我来和你解释吧!婚内强奸这个罪名华国可没有,甚至现在的《婚姻法》对于丈夫能否成为强奸罪的主体都没有排除或者规定。”
    “换句话说,依照现在的律法,正常婚姻里,丈夫根本就不可能成为强奸罪的犯罪个体,已婚后,满足丈夫是妻子的基本义务。”
    “笑话!什么时候强迫也是基本义务了?”卓子蓉之前还算冷静,可现在火气上来却被怼得几乎失控,“是那带钩刺的鞭子打我是义务?还是咬得我遍体鳞伤是义务?或者说,强迫我吃下大量助兴的药物是义务?”
    “如果你说

第29节(4/7)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