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一个最低工资标准就成了当务之急,但这个标准如何设定,却是必须慎之又慎的。太低了没有意义,太高了又会影响工坊的利润,最后物价上涨,反过来又会影响民生。设立了最低工资标准,工坊必然会收缩用工,采用延长工作时间之类的办法来抵冲,而工作机会减少,又会让没有生活来源的流民更加处于弱势,本来是为了保护他们,操之过急,反倒又会伤害他们。
总而言之,这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绝不是一两句话就能解决的。孙策清楚这其中的利害,虽然着急,却也不敢一刀切。他没有具体的行政经验,只能提出解决问题的方向,具体的问题只能依靠张纮等人来解决,说得好听点,也就是垂拱而治。
只是他这个垂拱而治并不是什么都不管,只当泥菩萨。他是引领者,是确立方向的人。也许张纮会选择与他预期不同的道路,但最终的目标却是一致的。在这一点上,儒家比法家有优势。法家是帝王术,只为帝王考虑,如何方便管理如何来,百姓的福祉从来不在他们的考虑之内。儒家毕竟有一定的民本意识,只是被师法、家法束缚,制度创新时的动力不足,只能被形势逼得往前走,比较被动,适应时间比较长。孙策现在要做的,就是打破他们的思维局限,引导他们向自己期望的目标前进,主动求变。
拓展士的定义,实际上就是拓展民的概念。儒家反对与民争利,但他们的民并不包括普通百姓,所谓士农工商实际只是读书人、大地主、大工商业主,而在东汉,这些人又成为世家豪强的重要组成部分,占人口九成以上的农民反而不包括在其中。
现在孙策要求拓展民的范围,将绝大部分人口都包括进去,对这个时代来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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