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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零之穿成男主他嫂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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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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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自行车回来的。
    为了工作方便,他穿着林菀设计的工装服,上下同色,靴子腰带,整个人越发修长挺拔,俊秀不俗。
    他身体健康以后整个人的气质也有所改变。从前的冷峻是骨子里散出来的,带着三分阴郁和冷漠。现在的他自信而强大,虽然在外依然面色冷峻,却是不怒而威的气势。
    小哥俩跑过去,告诉他娘回家了。
    陆正霆立刻把车龙头一扭,掉转车头回家。
    他自行车后面还捆着一个篓子,里面装了不少东西。
    陆一看不见,就戳戳陆明光,让哥哥看。
    走到门口,陆正霆支下自行车,把篓子解下来放在地上随便他俩翻,他则去陆大嫂家找林菀。
    陆明光趴在篓子上看了看,里面有很多零件,小灯泡、晶体管、电子管、小喇叭等等,都是他说过的。
    “太好了,我们可以自己组装了。”
    陆一:“装什么?”收音机家里有啊。
    陆明光笑道:“我们可以装个简陋的对话机啊,要是我们在家里说话,娘在医院就能听见。还能给你做个闹钟,提醒你早上起来读书,免得一睡觉就什么都忘了。”
    陆一:“……我不要。”这周围不知道多少大公鸡,整天喔喔喔的烦死人,还有陆明瑞那几个一大早就不睡觉起来跟着爹锻炼身体,再弄个闹铃,快饶了他吧。
    陆明光:“那就给娘做个定时器,时间一到就会响。”
    陆一:“还是给二哥吧。”
    二哥是陆明良,他做饭的时候,尤其烤面包需要看火候,有时候会忘记,有个定时器倒是好用。
    翻腾了一会儿,陆明光让他帮忙抬家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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