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语想,这还是跟猪肉有很大区别的,
起码生猪肉不会让她想要咬一口。
语哥虽然嘴上说的厉害,但是事实上她的实践经验少得可怜,除了刚刚重生时的那一次,还是余靳淮主导的,她就记住了一个感觉——疼。
至此,经验约等于0。
本着没吃过猪肉也见过猪跑的原则,花语看着余靳淮的锁骨,想象那是一块鲜嫩的粉蒸排骨,闭眼就啃了上去。
细细小小的牙齿磕在骨头上,没有任何技巧的舔舐,带来温热麻痒的触感,余靳淮怔了怔,下意识的想要抓住花语,但是花语却按住了他的手,声音显得含糊:“……别动。”
于是他果然就不动了。
花语顺着锁骨的轮廓添了一圈,然后用牙齿轻轻地咬了几口,而后发现只要用点力气吸吮,那漂亮的白色肌肤上就会留下红色的印记。
语哥非常兴奋的、跟只啃骨头的小狗一样,把余靳淮的半边肩膀全部吸出了红色的小草莓。
余靳淮的手指动了动,勾结也无意识的滚动了一下,身体上的麻痒和过电般的感觉几乎让他控制不住自己,花语察觉到他的不安分,恶狠狠的拍了一下他的手臂:“你要是再动就不亲了!”
余靳淮:“……”
花语就跟欣赏自己大作一般的欣赏了一会儿自己种下的小草莓,简直美滋滋,晃眼看见余靳淮的喉结,几乎是想也没想就啃了一口。
其实是有点疼的。
但是余靳淮就算是子弹洞穿身体也能面不改色,更别说是这样一点微不足道的疼痛了。
但是痛感忍得下,其他的感觉不能。
感觉到花语那双温软的手移到了自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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