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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逐元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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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逐元记第1章 节伯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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止汉人和南人学习蒙古和色目文字。又下诏令省、院、台、部、宣慰司、廉访司及部府幕官之长,均用蒙古、色目人。伯颜命令:北人殴打南人,南人不得还手。伯颜还主张杀张、王、刘、李、赵五姓汉人,大殿一片哗然。
    同年湖广行省一小郡城称之为路,设总管,辖郴阳。路总管王都中字元俞号,号本斋,福建霞浦人,王都中,劝儒乡赤岸(今州洋乡赤岸村)人,生于元至元十六年(1279年),父积翁。都中幼住大都(今北京市),拜著名学者许衡为师。至元二十二年,元世祖以荫录都中为少中大夫、平江路总管府治中,赐给平江(今江苏苏州市)田8000亩,独院房屋1座及全家南迁“驿券”[1]。
    元贞元年(1295年),就任平江路总管府治中,所属昆山县有掉换官田案8年未决,他调阅案卷,澄清事实,使被告伏法,部属都敬佩他年轻有为。任满,升浙东道宣慰副使,他秉公执法,先后查处金华县丞、县尉贪赃受贿庇护杀人凶犯,严惩余姚县恶霸张甲。大德四年(1300年),调任荆湖北道宣慰副使,奉命赈济灾荒。他跑遍穷山僻壤,发动灾民生产自救,同时申报朝廷拨粮十万石,救活灾民数十万人。
    至大二年(1309年),改任江淮泉货监,改革货币,铸造铜钱。不久,调任郴州路(今湖南郴县)总管。郴州地区是瑶族、仡佬族与汉族杂居区,民族隔阂较深,有械斗恶习。都中恩威并施,大办学校,聘请名儒执教,促使民俗好转。时茶陵一富翁死后,小妾欲占遗产,诬陷入赘女婿藏匿玉杯、夜明珠,州吏受贿包庇,株连达800余人,宣抚使将此案移交都中查处,他深入调查,发现州吏目以下受贿共

追逐元记第1章 节伯颜(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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