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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2章 借刀杀人(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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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自己的势力大大增强,使得鲜卑在塞外与匈奴的力量对比上逐渐占据了上风。
    随着鲜卑势力的增长,反抗匈奴奴役的斗争也不断爆,东汉元和二年(公元85年),鲜卑、丁零、南匈奴以及西域诸族联合起来,开始对北匈奴进行全面攻击,至章和元年(公元87年),鲜卑骑兵又“入左地,击北匈奴,大破之,斩优留单于,取其皮而还”。
    永元元年至三年(公元89—91年),被逼无奈的北单于从蒙古草原迁出,西走中亚,鲜卑乘机占据了原属北匈奴的地域辽阔的漠北之地,而遗留在草原上的匈奴十余万落为了活命,也都加入了鲜卑族,令鲜卑族由此大盛。
    公元1世纪末,塞外鲜卑逐渐向辽东、辽西、代郡、上谷四郡内移动,并且与原来居住在那里的乌桓族人杂居,以便与汉朝进行互市,公元2世纪初,东汉统治者允许在乌桓校尉治所宁城互市,并筑有南北部质馆,使互市顺利进行。
    此后,鲜卑和大汉之间,以及与乌桓、匈奴之间,不时有冲突生。
    当时,汉朝的政策是依恃乌桓,联合匈奴,共同攻击鲜卑,由于鲜卑内部不统一,经常出现此和彼战的现象,到了安帝永初年中,鲜卑大人燕荔阳诣阙朝贺,当时把持朝政的邓太后赐燕荔阳王印缓,令其至宁城通互市,并为此修筑了南北两部质馆,当时的鲜卑邑落百二十部,各遣入质,其实也就是为了保证互市的正常进行,让鲜卑各部落都派人质到质馆中作抵押。
    到
    了永宁元年(公元12o年),辽西鲜卑大人乌伦、其至鞬二人率领他们的部众到度辽将军邓遵处归附大汉,当时的朝廷封乌伦为率众王,其至鞬为率义侯

第122章 借刀杀人(一)(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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