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须要走的“流程”而已。
陈牧,和科比。
费城,对洛杉矶。
青年近卫军的首领,对阵皇家军团的统治者。
战斗开始!
“干掉他!干掉费城5号!”
“你是天下第一,狠狠的干掉他啊科比!”
狂热的科比球迷们知道,自己即将目睹一场个人进攻盛宴,所有人都兴奋的不得了,就等着好戏开场。
流程走完,一对一。
弧顶。
“砰、砰、砰”
科比不紧不慢的运着球,刚才纳什的那次突破为什么会失败,科比已经找到了答案。
眼前的陈牧,已经学会外线封防持球人的技巧了,并且水平相当不错。
纳什一直在将陈牧当做是一个换防的内线来对待,所以动作再花哨,技巧再娴熟,多少还是露出了破绽。
那破绽,名为大意。
实际上,陈牧的横移速度,弹速,反应能力,长臂大手,以及对篮球走向的完美判断力,都让他成为了一个,起码不是外线漏勺的防守人。
要打败他,得用干掉外线防守者的本事才行。
而且还要打败的漂亮,就更需要打起一百二十分的精神!
“砰!”
运球加速!
和纳什不一样,篮球并不是黏在手上的。
陈牧移动着,咬着科比的步子,心中快速做着比较。
科比的运球,篮球是他手中的剑,是他的武器,而不是他身体的一部分。
纳什他们这些运球高手,运球就像是在转动手腕,所以娴熟,完美,流畅,几乎不会面对面丢球。
而科比的运球,则是手持利刃
第七百八十二章 :巨星单挑!(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