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晕倒了,是被床边的这个亲儿子气倒的。当时,两人发生了争吵,自己一气之下要他滚,他甩下一句难听的话,就走了。他前脚走,自己含在口中的血就吐了出来。
紧接着老伴就进屋,自己利用残存的意识告诉老伴,是因为给党校编撰授课课程,连续熬夜才吐的血。说完,就什么也不知道了。
看着椅子上坐着的儿子,冯志国是又气又疼又恨。气的是这个孩子的性格不随自己,自私、蛮横、气量过于狭窄。疼的是,孩子从小就没有享受到真正的父爱,而自己只能以一种见不得光的方式来爱他。恨的是,自己造了孽,却没有勇气面对现实,而是采取了回避的方式。结果,现在对胡小琴母子造成伤害不说,就是对老伴和弟弟也不公平。他知道弟弟那么早就死了,也和这件事有脱不了的干系,并不单纯是下矿井造成的。最起码,那件事加快了他的死亡。
同时,他也在深深自责,自责自己年少时的荒唐行为,自责自己让弟弟“顶缸”的做法,更自责自己没有尽到一个亲生父亲应尽的责任。他心中就在想,要是当年自己再勇敢一点,面对现实的话,胡小琴就不会遭那么大的罪,小飞也不会被别人骂为“野种”。
转念一想,冯志国又动摇了。如果当年自己勇敢的承担了这一切,那自己就会失去工作,就会背上沉重的道德审判书,在条件恶劣的农村或边远地区生活。那么胡小琴母子,也同样会和自己承受着生活和舆论的压力。他们娘俩同样会遭别人的白眼,也要忍受生活的清贫、困苦,而且可能都更甚。
在那样的年代未婚先孕,胡小琴会背上一个“破鞋”的名声,和自己这个“二流子”过生活,小飞仍然免不了被称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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