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乃“白骨娘娘”。天津城周围有的是荒坟野地,赶上兵荒马乱的动荡年月,到处都有死人,暴尸于野的多了去了。常有修道之人捡拾白骨放入塔中,济生葬死皆为积德行善的好事。刘横顺为何认得在白骨塔收尸的老道李子龙呢?咱这个话还得往前说:
飞毛腿刘横顺捉拿钻天豹归案之后,得了十块银元的赏钱。缉拿队的黑名没有薪饷,破了案子抓住贼人,方才有一份犒赏。对刘横顺来说,十块钱也不少了,平时他在火神庙警察所当巡官,一个月只挣六块钱。那位说一个月六块钱够花的吗?像刘横顺这样的是绰绰有余,住的祖传家宅,屋子没多大,也挺破旧,好在不用交房租,这就省了一笔开销。剩下的就是吃喝,那会儿的东西很便宜,一套烧饼油条两大枚一套,一大枚买烧饼,一大枚买油条。老百姓习惯将这一个铜子儿说成一大枚,这么说显多。一块银元可以换多少枚铜子儿呢?这个并不固定,多的时候换六百,少的时候换三百。在当时来说,一块钱可以换四百八十枚铜子儿,其实应该是五百枚,不过换不了这么多,因为你跟别人换钱,人家得扣一点儿。民国初年物价稳定,两三块钱够养活一家子人一个月,挣到手六块钱,那就算过得不错了。刘横顺光棍一条,上无三兄、下无四弟,一个人吃饱全家不饿,平时也没什么花销,有了闲钱干什么去呢?前文书交代过,火神庙警察所在三岔河口北边,与天津城隔河相望,住户全是下苦的穷人,一睁眼便要出去卖力气奔命,挣一天的嚼谷,只留下老婆孩子在家,穷家破业没有可偷的东西,贼都不愿意来,一年到头出不了几件案子,最多也就是夫妻不睦、邻里不和、蹬鞋踩袜子的小小纠纷。在这个地方当巡警,闲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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