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志品性倒不太坏,胸无大志,属于混吃等死的类型,偶尔只是贪点小钱,而且贪杯,平时就好两口酒,经常喝个醉醺醺的,上班时间有时都能闻到熏人的酒气。
不过因着明鹏展的关系,大家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叶君书盯上他的另一个原因是,因为他一旦喝高了,嘴就没把门,爱吹嘘,而且因为是明家人,很多事他都知道点。
叶君书平时不着痕迹奉承一下,以感谢他照拂的名义请过他喝两次酒,就对叶君书很是亲近了。
当然,如果单请一个人,容易让别人多想,叶君书每次请客,都是请好几个同僚一起,所谓吃人嘴短,叶君书出手也大方,一起喝过几次酒,对他是愈发亲近了。
今天散值,叶君书特意在门口偶遇明承志,看到他笑眯眯地打招呼:“明侍读。”
明承志撑开迷蒙的眼,打了个哈欠,“是叶编修啊?”随即点点头,颇提不起精神,“你要回家了?”
“下官听说聚福楼那边出了新酒,味道不错,准备去喝个鲜。”叶君书笑眯眯道。
“噢?是吗?”明承志顿时精神一振,忙问道,“是什么酒?”
“听说名儿叫湘竹酒,从江南那边传过来的,就适合文人墨客附庸风雅。”叶君书将自己知道的消息说出来。
见明承志明显意动,便邀请道,“相约不如赶巧,不如我们一起去?”
明承志听闻,顿时看向叶君书。
叶君书大大方方道,“这段时间承蒙您照顾了,您可得给下官个机会请您吃顿饭。”
明承志听着顺耳,乐呵呵的拍拍叶君书的手臂,“叶编修的面子,我岂敢不给?”
这是应了,叶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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