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市赶来会面,一是巩固社交关系,二是带周常远入门。
张瑾点头,解释说:“以前只知道你家做食品、木材还有稀有金属贸易,不知道也做医疗器材。”
周常远坦然道:“以前是捎带着做,医疗很挣钱,这几年市场也大,就专门辟了一个板块。”
回想林正佑的做派,能看出来是挺赚钱的,相比之下,周家行事算低调了,这辆车总共也只见周常远开过几次,恐怕都是像今天一样,场合需要。
“那以后你还是回公司?”张瑾问。以前周常远上学时候的不光学习成绩好,运动也很好,他爱游泳,爱打球,网球棒球橄榄球高尔夫都打得好,还有骑马,但他最喜欢的是打鼓,敲架子鼓。
张瑾以前见过他练习,在他还是少年的时候,鼓点与他的发丝一起飞扬,肆意夺目又光彩照人,他说他的梦想是成为一个专业的鼓手,以后组建自己的乐队。当时张瑾就觉得他一定能成为舞台聚光灯下的明星。
可后来上大学,他没有选声乐专业,而是去学了金融,家里的练琴房也落了锁,里面那套工具恐怕已经铺了灰。
不知周常远是不是也想到了年少时的梦想,半晌,他才点头答:“我爸希望我接管公司。以前我上学调皮的时候,他总这么训我。”
张瑾本来是找话活跃气氛,谁知走向几度超出预料,反倒沉重下来。她意识到自己从上车以来似乎总是感到心虚,所以一直将话题落在周常远身上,而且忍不住地想了解他更多。
周五的夜晚车流如注,外面又下起雨来,他们在路上堵了一会才到家。地库装的是感应灯,关了车门还没走上楼就黑下来,张瑾趔趄了一步,被周常远及时拉住。
柳暗花明(十七)(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