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用来与赵四单独谈谈。
她——身为局长,就必须遵守规定;我——普通刑警,就应该别开蹊径。
我的想法很单纯,就是想用三分钟的时间支开相汐涵,然后满足赵四的要求让他抽支烟。
我想……这种做法,应该是令赵四赶快坦白的同时,还能避免上司违反规定的最好办法。
这样做于情于理,对谁都交代得过去。毕竟一支烟可以加快证人配合破案的进度,我认为还是值得的。
况且,做人都是相互的。只有满足了对方的要求,对方也才能尽快地满足我们的要求。
这种处世之道,说起来并不像是我这种低情商的人能想出来的。
但无可厚非的是,我要感谢自己的前世戚皓枫——感谢我发生车祸后,能与他形影不离受到他的熏陶,进而潜移默化地改变了我的低情商。
我把审讯室的窗户打开,等赵四抽完了一根烟后,也把相汐涵给叫了回来。
相局一直在审讯室外的门口,我叫她的时候,她好像……刚哭过。我不知道她这是为了什么,但是我也不方便询问太多。
我唯一能做的,就是和她继续审讯赵四。
后来,赵四全部交代了,交代的很全面、也很清晰,这让我产生了一个歪理——有的时候,不得不说,一支烟真的可以节省很多时间。
言归正传,原来死者刘虎**已经很久了,具体的时间赵四也记不太清,但是赵四说刘虎的毒瘾很大、而且**次数很频繁。
我问赵四为何会对刘虎**的事情这么了解,赵四的回答让我不敢相信,但细想过后也在情理之中。
赵四交代,
第113章 案件相干曾经相关(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