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走。得想个办法把他们吸引过去。
收藏家分析的在理,酒香也怕巷子深呐。
那么问题来了,怎么吸引?
林阅脑子里瞬间浮现出商家们开张时搞各种表演的画面,唱歌、跳舞、魔术、走秀。但这明显太过夸张和出格,完全不适合花魁所在的时代。
要不制作一些宣传单到街上去发?
不太好,宣传单手写制作成本高,效率低,发给普通老百姓,有些人可能不识字,压根儿不知道写的是什么。一些有身份的夫人小姐有仆从跟着,旁人都近不了身。
我赞成太傅的说法,小阅阅这个主意非常一般。 找一些可爱的小孩子,让他们抱着玩偶去街上闲逛,吸引路人的目光。
这个听上去还行。
但也有一个问题——小孩子的安全,必须有可靠的大人跟着,不然他们可能会成为人贩子的目标。
对对对,安全很重要,要是小孩子被拐了,那罪过就大了。
不一定非要小孩子,大人抱着玩偶也行。花魁,可以让你家的仆从们去。大老爷们儿,没人会拐他们,安全得很。
元帅,亏你想得出来,让一个个大男人拿着萌萌哒的玩偶在街上走,多辣眼睛啊。哎哟喂,我忍不了。
咳咳,确实不太美观。
选一些高颜值的小伙子,会有一种反差萌的。
从古至今,人们有一个共通的特性,那就是看脸。
林阅给元帅的主意投了一票。
管它行不行,姑且一试。明天一早我就去挑几个人。
花魁有种死马当活马医的架势。
花魁,可以请你娘亲帮帮忙,邀请一些交好的夫人到府上做客,你
第117节(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