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绍钰说着,不再搭理她,转身提剑走了出去。
林羽璃猜想这把剑应该是传说中的软剑,平日里被他放在腰间做腰带用,危急时刻,可以取出来作为御敌的武器。只是使用这种软剑的人需要有一定的内力,不然这把剑软绵绵的根本当不了武器。这种软剑的造价颇高,而且还需特殊材料,特殊工艺才能制成,所以对习武之人来说,比金银还要珍贵。
刚才他向她要匕首是为了处理兔子的尸体,可她好巧不巧的把匕首给了非乐,无奈之下,他只能取出这把对武者来说无比金贵的软剑,充当菜刀用!真是暴殄天物啊!估计他劈死自己的心都有了吧!
不过现下也没有更好的办法了,林羽璃只能硬着头皮跟他走出去看他利落的把那只肥美的兔子剥了皮,而后林羽璃自发的接过他剥好皮的兔子,借着雨水把内脏掏出来,把血水冲洗干净。
封绍钰瞥了她一眼,没再多说什么,只是默默的把另一只也剥好。他的动作行云流水,简直就像是惯常做这种事情的厨子似的。要不是早就知道他皇族的身份,林羽璃绝对没法把他和那种养尊处优的皇子联系到一起。
“你为什么会做这些?”林羽璃忍不住问道,“看起来你好像常做这种事。”
封绍钰并没有回答她,只是把那些内脏掏了出来丢到了一侧。林羽璃觉得有些尴尬,看来他挺不待见她的,她下意识的摸了摸鼻子,而后闻到手上那一股子血腥气,她赶紧就着一侧的衣袖把鼻子上的血迹擦干净。
封绍钰瞥了她一眼,微微勾了勾唇角,淡声道:“从前参军学会的。”
“你?参军?”林羽璃不太明白,“你不是西疆的皇子么?”
“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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