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祝仪挑帘往外瞧,“把少年带上,送到庄子里好生——”
一身是血的少年映入眼帘。
祝仪声音戛然而止。
这张脸,莫名熟悉啊。
但似乎,又好像没有见过?
看着熟悉又陌生的脸,祝仪想了想,从珍珠手里抽了方帕子丢给卫士,“把他脸上的血擦了。”
“我瞧着有点面熟,似乎在哪见过。”
卫士捡了帕子去擦少年脸上的血。
先是眉眼,再是鼻梁,最后是嘴角,待他把少年脸上的血擦完,抬起头往轿子上的祝仪看了一眼,心情有些复杂——女郎到底是女郎,少年鲜血掩面,她都能看出少年生了一张好皮囊。
时下民风彪悍,贵女们养面首不是什么稀奇事情,卫士便把少年的脸转向祝仪,“女郎,您瞧,是个俊俏的小郎君。”
祝仪:“......”
多谢,现在的她没到养面首的年龄。
但卫士毕竟不是她肚子里的蛔虫,她短暂一言难尽后,勉为其难原谅了卫士给她推荐面首的行为,“再近点,看不清。”
卫士殷勤把少年又往祝仪面前送了送。
距离很近,祝仪这次终于看清少年的脸,那是一张美得让人惊叹的脸,让才华贫瘠如她瞬间被赞叹美貌的诗词挤爆大脑,什么名花倾国两相欢,什么绝世独立倾城与倾国,什么普天壤其无俪,旷千载而特生,都不及少年紧闭眉眼的三分绝色。
说人话,就是这少年活脱脱的小仙男,又仙,又艳,身上的血迹非但没有拖垮他的颜值,反而给他添了一种琉璃易碎的脆弱感,活像是修行千年的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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