午后,闫承旭换上酒保的衣服,拿上电棍准备去酒吧上班。镇子不大,人来人往间都是相识的相邻乡里。闫承旭饿得要命,便买了无人排队的卷饭,一边啃着一边晃晃悠悠地走。没啃几口,闫承旭就皱起眉来,真难吃。
没走几步就看见酒楼前围满了人,他费力地挤到前排,看到两个年轻男女正在争执。听边上的人议论,知道原来是张家的小儿子和一名外地的女子起了争执。两人吵得面红耳赤,各执一词。张家的说这女孩是自己回家途中遇上的,当时女孩没钱买票,又和自己顺路,自己好心才载了她一程。少女却一口咬定是张家的小伙迷晕了自己,自己的家根本不在这里。二人争论不休,围观的人们则是将这当成难得一遇的趣事,谁也不肯离开,非得等出个下文。
“要我说,那张家的小伙就是我们镇上的,没道理迷晕了人带回来啊。”
“你懂什么,他还说这姑娘家也在这里呢,我在这镇子上这么多年,可没听说过谁家有个这样的闺女。”
……
闫承旭见那张家的少年生得唇红齿白,当下争论时更是气得眼眶泛红,半天也说不出句完整的话来;反观那女子虽是抹着眼泪啼哭不停,寥寥几语却总能更胜一筹。闫承旭心中便有了定论,正欲迈腿离开,却被那女子拽住了袖子。
“大哥,您看着面善,帮一帮我吧,我真的是被迷晕带过来的啊。”女孩的眼泪像是不要钱似得往外淌,虽说知道面前的女子是在做戏,闫承旭还是觉得心里一紧。本来只想看个热闹的他,此刻却觉得走不掉了。他知道眼前的女孩定是想算计自己,只可惜打错算盘了。于是他笑着开口:“姑娘,在此处争执下去也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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