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来赶来支援的海防舰队下的手。
很快,设立于于爪哇国巴达维亚(今印尼首都雅加达)的荷兰东印度公司总部就收到了消息,原本韦麻郎是荷兰第二东方舰队的司令官,但是不知道他说动了哪一位高层,居然让他集结了荷兰几乎在东方全部的海上力量,关键是居然被荷兰人眼中还比较落后的,甚至不能算是现代海军的明帝国水师打到全军覆没,这一下算是全部赔了进去,让荷兰方面一瞬间也是大跌眼镜。
荷兰东印度公司的实权机构和今天的公司差不多,主要决定都由公司的董事会做出,荷兰各地区按人口比例派出代表,一共十七人构成了这个彼时世界上最大私有公司的董事会,也被成为“十七人董事会”。
东方舰队战败,所有荷兰军舰和士兵被明帝国或消灭,或俘虏的消息传来,荷兰东印度公司立刻派出了一名叫做罗荷的董事作为全权代表,前往澎湖的大明舰队驻地,和明帝国进行谈判。
李沐在原来的澎湖巡检司官署中,见到了这位十七世纪最大海上垄断集团的领导人物之一,像一直以来李沐印象中的北欧人一样,罗荷是一个典型的身材高大的白人男子,一身笔挺的燕尾服,如果不是知道他从事着从远东各处殖民地掠夺原料和倾销产品的工作,看上去像是一个很有修养的绅士一般。
为了准确表达双方的意思,李沐和罗荷都带了自己的翻译,罗荷带的人李沐不认识,李沐的翻译,自然是美丽聪慧的一赐乐业姑娘林蓓了。
在这个时代,荷兰还没有自己的语言系统,由于荷兰共和国原本是法兰西帝国的傀儡国,所以精通法语的林蓓,自然成了翻译官的不二之选。
在一张
第一百七十八章 开始谈判(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