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想起个什么,执意要坐窗边,然后叽叽喳喳跟他讲,她以前念书时,唱歌很好听,可以当文娱委员的,但和老师不对盘,就被忽视了。那老师就是个民谣爱好者,有一次上课放了一首歌,抽人起来回答歌的类型,她就被抽中了,从此她就觉得民谣贼难听,不光是那位老师利用专长害她出丑,还有她觉得民谣无病呻吟,靡靡之音,拖泥带水,一点也不干脆利索。
“所以你喜欢《Last Christmas》那种口水歌?”
“口水歌有什么不好?至少押韵,不押韵的,听着那还叫歌?”
说的就是民谣。
“那你呢?你喜欢哪种类型的曲子?”她扒着他胳膊问。
“民谣。”
她推开他。
“民谣也有好听的,欧美乡村音乐也是民谣,我可以开歌单给你。”他耐心地跟她解释。
她不听,还紧扒车窗刻意和他划下三八线。
“你当开药方吗?穿机车夹克穿得那么酷的你,听的居然是美国乡村慢摇,rap跟你有不共戴天之仇?”
他无奈地看着嘴皮子翻啊翻的她,“那后来呢?”
“什么后来?”
“你答不上来,在教室里出了丑。”
“对以前的我感兴趣啊?”她得寸进尺地凑到她面前,“知道我只是个会唱歌不识谱的,那个老师就没再为难我,我顺利毕业了,后来他成了名师,就定居在这个城市里,前阵子还来加我的联系方式,我没理。”
“还记仇?”
她摇头,“不记仇,对我有偏见的人很多,等他们后知后觉一个个都反悔当初对我的作为,都来加我微信忏悔,我岂不是忙死?人嘛,
日常3(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