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人拿了过来。
这个逻辑总不至于是错的。
面具放下,他突然看向很远的地方,那里天和地连成一片,有一种生和死也能同时存在的错觉。风吹动碑前的树叶,他收回眼来,说了唯一的一句话:“你应该是赌赢了,他爱了你一生。”
话说完,他转过身,离开。
从公墓出来,有车进去,林孽和车里的林又庭都没有注意到彼此,也都没有回头看,像在明示,这就是他们之于彼此生命的位置——明明是血肉至亲,却生在了平行线的两端,永无相交那一天。
林又庭看到那块面具时,下意识扭头找人,脑子却在转过身去时就放弃了这个想法。
找什么呢?
没必要找。
并不是每一种相认都有价值。
很多年后,林又庭死在外乡,生前所有财产尽归国家所有,他的一生被身边人写成传记,畅销了很长一段时间。他早年混黑,替妻坐牢,中年违反国际法,与恐怖组织交易不断,杀人,嫁祸,还引起中英贸易战,可他对国家的贡献好像也不少,就引发了一些讨论和思考,这样的人,功过能抵吗?
政法界的权威人物根据当年的刑法分析出了很多种答案,每一种都给他判了死刑。
又有很多人分析,这本传记面世的目的是什么?是林又庭属意的?炫耀他逍遥法外了一生?误导一些年轻人可以知法犯法,只要足够机敏就可以逃脱法律的制裁?
这个方向的讨论更是引起轩然大波,直到这本书的作者,跟了林又庭一辈子的严苛,出现在公众面前。他告诉他们,没有人是林又庭,所以没有人会像他一样逃脱法律的制裁。更不会有人因为这样一本记录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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