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最差的一个,实在没什么东西可以跟朋友们分享的。
然而,就在我“家里蹲”的时候,突然接到罗晓珊的电话。
都分手五年了,五年时间足以让那个发誓说要成为我新娘的那个女孩,在我面前变成最熟悉的陌生人。时间停在了她说分手的那一刻,我必须尽快走出这个囹圄。
因为,我清楚地听到她说:“林凡,我要结婚了。你一定要来我的婚礼。”
林凡2
此时此刻,我坐在晓珊的婚礼现场。来宾不断地对新婚夫妇送祝福,她根本没空招呼我。
我看到她穿礼服的样子,美得像童话里走出的公主,心里却奇怪地没有一丝波澜。
没有眷恋,没有遗憾,没有愤怒,就像把全身上下的感官都关闭了。这说明我已经不爱她了吧。
此刻我唯一考虑的是,待会如何把红包钱吃回来。
想象一下,假如是七年前的我,面对同样的情形会如何面对。
答案只有一个。
我会跑到新娘子面前,牵起她有疤痕的左手,带她离开这里。
我会无视新郎,毫不留情地推开来阻拦我的人,就算前方没有任何鲜花和祝福,我也要罗晓珊成为我的新娘,因为我知道,她和我想的一样。
她手上的伤,就是她敢于和我私奔的证据。
伤口划过整个手掌,长达七厘米,伤口深可见骨,所以留下疤痕。
那天晓珊的妈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