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来说,1000亩的土地也足够了,后面的他也不是很着急。
达成意向后,郑县长便迫不及待的开始拟定文件,连开会讨论都省去了。
虽然这1000亩的土地是免费给的吴越,但是吴越也需要缴纳土地保证金。
这个保证金,是保证吴越对这块土地,在有限的时间内,给予开发。
如果在时限范围没有开发,这笔保证金,便会被没收,如超过时限还未开发,还会每年给与一定量的罚款。
也就是说,这块地虽然是化给你了,你拥有所有的开发权和使用权,但是这块地却是依然隶属于政府部门,这一点在华夏是一项铁则。
保证金是每亩地10万,开发完成后,经有关部门验收后,达到条件,会在退回给吴越。
而郑县长也很够意思,把开发年限,定为了10年。
只要在10年之内,吴越着手开发,保证金便不会被没收,开发完成后,保证金也会如数退还。
而吴越现在则需要缴纳1个亿的土地保证金后,这1000亩的土地,便归吴越所有了。
吴越也不废话,当场便把1个亿的保证金,打到了漳县财物部的账户里。
完成所有的一切,郑县长把印满公章的合同,递给吴越说道:
“吴先生,以后咱们漳县的经济发展,可要仰仗你了啊。”
吴越和郑县长客气了一下,便收起合同说道:
“时间不早了,那我就先回去了,等以后有事,在来打扰郑县长了。”
郑县长立刻拉住吴越,说啥也不让他走,非拉着吴越去吃一顿饭不可。
郑县长盛情难却,
第五百八十二章 路的名字(加更)(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