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静简单地回忆了一下,答:“是在前。”
“通常来说,法律认为由父母一方出资购买房产,如果是在婚前,且并无借条等能证明借贷关系的证据存在,那么该出资部分默认为父母一方对于子女的赠与,如果是在婚后,那么就是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对于赠与部分就像等于被赠与方的个人财产。当然这里有个前提,是否有书面或者录音证据能够证明该出资是赠与给夫妻双方的。”
“并没有。”
“法律上判定房屋权属认定和分割首先是按照约定,如果没有约定或者约定无效或者不明,那么主要有三个变量,分别是:结婚的时间,出资比例和产权归属。我们现在就讨论婚前购买的情况好了。”陈峰说。
“如果产权登记上只有一个人,则要看出资来源。如果产权证上的登记者是出资方,则属于婚前个人财产,伴侣无法分割;如果是另一方,则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比如是否是彩礼来具体分析;如果是双方共同出资,则根据物权法,按照出资比例对房屋按份共有。如果是婚前贷款购买,首付支付者为登记方,双方婚后一起还贷,该房屋就是登记方的婚前个人财产,但是要对另一方偿还贷款部分以及贷款增值部分进行补偿,这也是目前最普遍的情况之一。”
“那我还有机会拿到房子吗?”林静顿了顿,随后又平静地补充说,“如果不得不放弃这套房子的所有权,也没关系。我们也许可以在其他方面让他能够提供更多的补偿?……”
“你目前的情况是房屋登记在双方名下男方父母的婚前赠与算作男方个人出资,该部分应该属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