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时的先来后到的规矩不声不响地排在队伍的最后面。
他看到和他结识很多年的老谭排在队伍的前面,老谭看到他,从队伍里出来走到他身边,问:“这段时间的活儿咋样?够吃饭没?”
老白双手筒在袖筒里,佝偻着腰,嗦嗦地叹口气说道:“不行啊,一天也就挣个十块二十块的,有时候一天都找不到活儿干,白吃饭了。”
老谭是个中年汉子,一米八的大个,壮实厚道,有的是一身力气,所以经常被雇主看中,不像老白瘦了吧唧老像没吃饱饭,所以平时老谭挣的钱会比老白多一些。老谭也常常揽到活儿时拉着老白一起去干,因此两人的关系也比其他人好一些。
老谭家是商都县的,商都本来就是个鸟不拉屎的穷地方,又因为连年干旱,家里的地连一家人的口粮都产不出。
媳妇又一口气生了三个闺女,老谭心里已经火冒三丈,再也不想在一群娘们儿唧唧的身边少吃没喝地混日子,于是一个人来到呼市找活儿干,但没有文化、没有手艺只能站桥头,像待卖的牲口一样等着买主来挑。
一个祖祖辈辈指靠土地过日子的农民,突然两眼一抹黑地来到这花花世界的大城市,被人城里人不当人看,也是没办法的事。那起码也比坐在家里干瞪眼强,还时不时能捎几个小钱回去给媳妇孩子买点吃食——这就是他来城里受尽白眼的价值。
“好几天不见你,我以为你有好活儿干不来站桥头了。这几天都干啥去了?有好活儿记得叫上我哦。”老白说道。
“唉——”还没有说话,老谭一声长叹。“就我这脑髓?还有好事给我?你看看——我那媳妇又给我生了个丫头片子,四个了!唉!命中无儿啊!
第74章 新生“人-种”(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