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不,不對,嚴格說起來,是開始對我自言自語。
他說他暗戀一個女孩子很久,一句「請與我交往。」說不出口,結果復聯時對方已經結婚。
他說他工作的時候,因為跟老闆說了一句:「工作不是這麼做的!」結果老闆請他走路。
他說他認識了一間茶飲店的美眉,認識一年想要給她名片,結果那美眉就走了。
其實,他說得沒有什麼重點,只是一些人生小事。但好像是很平淡的人生,也好像是很有趣的人生。
我盯著他忽哭忽笑,發現他和我是全然不同世界的兩個人。
趁他醉意漸濃,我問他:「你剛才用著筆記型電腦,是在寫些什麼嗎?」
「啊?你們這裡給了我一種很特別的味道,值得觀察紀錄。」
我心中一急,問他:「你是自由新聞記者?」這種傢伙,可得用特殊的方法處理一下。
「……自由作家。」他說,帶著強要尊重的語調「咳」了一聲。
「自由作家?賺很大,一年幾百萬的那一種?」
「沒得賺的那一種。」
「恩?沒得賺還要幹的那一種?」
「沒得賺還要幹的那一種。」
在酒精作用之下,我大反常態的心口如一,說了:「沒錢賺,還要幹?蠢不蠢?」
「哈哈哈哈!蠢,當然蠢。有時候蠢一點人生才有趣阿!我和我的朋友都是蠢蛋,所以人生都過的很有趣。」
「真是標準的蠢蛋道理。」
「哈。有些時候蠢蛋總是活著比普通人要快樂得多了。正所謂天公疼憨人,就是這個道理。有時候人的痛苦就是因為過得太精明。」
這傢伙也算是有
《薔薇下的刺》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