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标,盯他个一天,这些看起来不错。
想起来似乎挺艰苦,但比起死亡,或者是荣耀,刘彻觉得应该能有一半以上的人能振作起来。
那一半的人便可以当做种子选手,当他们得胜归来之时,另一半人该会钦佩他们,强者终究应该受到人尊敬!
有一便有二,就好像刘彻如果种出的大白菜,让士兵们给吃了,刘彻他心中也会有一种荣耀感,这种感觉会激发更多的人去努力去当一名这样的士兵。
与古代众多将领不一样的是,刘彻觉得他能让士兵做到全面发展,当艰苦的训练变成一种习惯以后,他觉得他领的兵可以所向披靡。
刘彻觉得偷懒不是一种好习惯……
看到这么匹狼,慢悠悠的朝自己走来,刘彻觉得他这么跑似乎是情理之中的,天知道的后面有没有一大群狼!
在草原上独狼是不能惹的,狼是群居动物,真的是倒霉极了!
刘彻吓的头皮都发麻,跑了一段路便停了下来,跑还是算了,要是这匹狼有意追自己,自己是跑不过它的。
这只狼伸出了舌头,眼睛发出锐光,矫健的身躯证明他是一匹强壮的狼,昂起狼头,似乎有一种霸气在它身上散发。
这是一匹狼王,刘彻下了判断,这种眼神,他只在他父皇身上看到过,狼把自己当成猎物了!
草原上果然凶险无比!
狼头呼出热气,四足扒拉着土地,可又不知道为什么,狼晃了晃脑袋,围着刘彻转了几圈之后,细细的嗅了嗅他身上的味道,眼中的寒光慢慢消退。
在刘彻身旁趴了下来!
这只狼是吃素的?刘彻深深的怀疑,不过
第五十二章狼来了(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