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人,因为内心对他的厌恶,从而一直忽视他的存在。
看来在逻辑思维中,任何时候都不要让自己的情绪,去主导自己的理性。这样才能得出最准确的推理结论。如果情绪一旦主导了理性,那么就会犯常识性的错误。
他面情严肃的对张有德说道:“张有德,我看你应该改改名,叫张缺德才对。偷菜,偷女人内裤,都是缺德的事。只要你今后不再犯了,我们可以再原谅你一次。现在你要检举,我们欢迎你立功。不过我要提醒你的是,你要想清楚了,杀人案是人命关天的事,容不得作假。如果你是因为偷了女人内裤,怕跟我们到派出所,从而捏造事实,误导我们警方破案的话,那么等待你的,就真的是要进监狱了。”
张有德点头说知道,表示一定如实检举,绝不会捏造。他对自己检举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只求刘震宇不要追究他这次偷女人内裤的事,更不要说出去,不然他就没脸在张家村呆了。
刘震宇和武建军当着张有德的面,商量之后,同意给张有德最后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免予追究他偷女人内裤的治安责任,并替他保守这个秘密。
于是,张有德向他们讲述起那天晚上,他听到的声音。
他那天晚上,没有听到凶手的声音,自始至终,凶手没有发出过任何声音。但他在卧室内,听见遇害者张翠松惨叫了一声,然后骂了一句话,那一句骂人的话是:“张德旺,我日泥马的!”之后他听见几声惨叫,便没有声音了。
第二天一大早,村主任张德旺来到他们家,问他:“张有德,我今天早上经过你们家旁边的草场,看见地面上有一摊红色的东西,是你在这里杀过鸡,还是
128 领导,我要检举立功(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