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纪公司的所谓奴隶合约,非常的不理解,认为那么做毫无人性,简直是资本家压榨可怜的艺人的典范。
但从另外的角度来说,如果经纪公司不这么做,那他们花费巨大资源捧红的明星艺人,一旦羽翼丰满之后,选择跳槽离开,到时候这个损失,谁来承担?
奴隶合约的说法,最早是从高丽那边传过来的说法,韩国的娱乐公司培养艺人,是从练习生时代开始的,简单来说,就是选拔一批孩子进入公司,进行各方面的培训,每个月还得给他们发生活费。
这笔钱,平均到每个人的身上并不算多。
但问题在于,同时期被培训的孩子,并不是每一个都能够出道成功做明星的。
打个比方来说,花一千万培训十个人,而这十个人当中,只有一个人能够出道,这个成本,自然就要放在这个人身上计算。
如果签约的时间短,艺人成为明星每两年就跳槽了,到时候公司连培训成本都回不来,找谁哭去?
更何况,明知道奴隶合约,还选择签约,那些明星或者明星的父母是傻子?
甭管是小绵羊还是加拿大炮王,又或者是那位热爱足球的少年,包括再早一点赵浮生的那位老乡,说到底,其实就是因为成名了,对自己的收入不满意了,所以才会选择退出组合逃回国内的。
直白点来讲,就是华夏人傻钱多好骗。
这样的情况下,国内也是一样,那位金鹰节女王,不也是跟大蜜蜜的公司签约十五年么,为什么签那么长?
呵呵,不签的长一点,万一跑了跳槽怎么办?
这世界上的事情,从来都是有得必
第1486章 自己人(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