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雷布斯创立小米时,雷布斯的身家在几十亿人民币左右,远超其余所有人的总和,是其余任何一个合伙人的十到一百倍甚至更多。
之前就已经说过了因为雷布斯在当时已经名满天下,不仅是成功的职业经理人+半创业人(做过金山的ceo),还是成功的创业人(和陈年一起倒腾了卓越并成功在2004年卖给azon,估价为7500万美元),还是成功的天使投资人(投资估值曾高达30亿美元的凡客,后来上市的yy和猎豹等等,以及若干没上市的明星项目)。
其他的联合创始人也真的很出色,然而和雷布斯相比,也只是创业只是有限公司和有限兜底,不是拿自己的身家做抵押。
但在投资人的眼中,间接或者直接就是和创业者的身家有关系,身家越高,投资人愿意赌你。
在凡客最艰难的2014年,雷布斯领投一亿美元,也充分证明了这一点。
当然除了拿几十亿身家兜底,还有雷布斯系的资源支持:小米的产品上市每次都是一票大佬站台;小米手机甚至一度成为凡客和乐淘的前几大畅销品;凡客强大的快递团队完美保证小米手机的物流体验等等。
这些无形的支持是其他合伙人没法提供的,也是没法计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