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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元纪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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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九章 蝴蝶不梦庄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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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一条狗比寻常的狗体型更大、后肢粗壮、嘴巴和鼻子个人的一样,浑身长满了狗毛。(前两足趾较犬趾爪长,后足如熊,有尾而小,耳鼻皆如人,绝不类犬),神奇的是这条狗会说人话,能唱小曲,一时间观者如潮纷纷掏钱,让“小狗”唱曲。(观者如堵,争施钱以求一曲)。刚好当地一位姓荆的县令路过此处,觉得非常可疑,就假意说让他们去自己的家中表演,将耍把戏的和“狗”分开,他问“狗”:“你是人还是狗”,“狗”说:“我也不知道自己是人还是狗”,又问你为何和这个耍把戏的在一起,“狗”回答:“我也不知道”(顾犬曰:“汝人乎,犬乎?”对曰:“我亦不自知为人也,犬也。”曰:“若何与偕?”对曰:“我亦不自知也。”)
    荆县令将两个耍把戏的抓住,严刑拷打,他们才供认,原来这条所谓的“狗”,是用3岁的小孩“制作”成的。他们先拐卖一个3岁的小孩,用药物让他全身溃烂,皮肤脱落,再将狗毛烧成灰,拌上药物,抹在小孩的全身,并给他吃一些药物。这样不过多久,小孩满身长满狗毛,就成为了一个“人犬”。(先用药烂其皮,使尽脱,次用狗毛烧灰,和药敷之,内服以药,使创平复,则体生犬毛,而尾出,俨然犬也。)这种残忍的方法简直让人不寒而栗,孩子所受的痛苦我们不问可知。最可怕的是这两个人贩子说,这种“人犬”制作艰难,用十个小孩做才能活下来一个,有了这一个“人犬”就可以终身受益,为此他们已经害死了无数的小孩,才制作成功这么一个。(此法十不得一活,若成一犬,便可获利终身。所杀小儿无数,乃成此犬。)荆县令大怒,让人将这两个人贩子带到街上,公布罪行,然后乱棍之下,

第一百四十九章 蝴蝶不梦庄周(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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