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了秦鸣脑海中。
[诺克萨斯之手——德莱厄斯!]
德莱厄斯和他的兄弟(德莱文),是在港口城市(贝西利科)长大的孤儿。
德莱厄斯艰辛地供养弟弟和自己,始终都要用武力面对年长的孩子们,还有任何威胁到他弟弟的人——甚至包括城市卫兵。
街头的每一天,都是一场生存的战斗。
德莱厄斯十二岁夏天赢来的伤疤,比有些士兵一辈子的都多。
扩张的(诺克萨斯)帝国,占领贝西利科以后,刚刚得胜的指挥官(塞勒斯)在两兄弟的身上看到了力量。
于是,他的军队就成为了兄弟二人的家。
诺克萨斯与古板严肃的德玛西亚帝国不同。
在这个地国内,及时出身卑微的乞丐都有资格掌握权利!
在军队中,德莱厄斯强大、勇敢、自律的品德让他不断的攀升。
甚至,在(达拉莫平原)的血染战场上,德莱厄斯亲自斩首了一位诺克萨斯帝国的将军。
只因为那个懦夫,下达了撤退的命令。
德莱厄斯将带血的战斧高高举起,他将溃散的帝国军队重新集结,并且以寡敌众。
他让诺克萨斯帝国,获得了一场出人意料的伟大胜利!
德莱厄斯因此一战成名,被帝国皇帝封号为[诺克萨斯之手]的称号。
他从一位孤儿,一步步成为帝国之手,并且有了自己独立的高阶军队!
在随后的征战中。
许多城邦甚至在看到德莱厄斯的旗帜后,都会直接投降。
而德莱厄斯最大的心念,就是要让帝国征服(符文之地)
第五十二章 诺克萨斯即将崛起(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