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个看起来不过三十来岁的男人手里拿着各种乐器走上舞台。
为首的男人留着一脖子茂密的络腮胡。
第二个男人带着尖头的墨镜,十分帅气。
第三个男人带着一顶牛仔帽。
最后的那个男人走到鼓架位置上坐下,穿着一身利落的皮衣。
这几位就是炫迈乐队的全部成员。
第一个留着一脖子络腮胡的男人就是炫迈乐队的主唱。
其余几个分别是贝斯手,吉他手和鼓手。
非常经典的配置。
看来是走经典路线的一组摇滚乐队。
庄焱喝了一口酒,心里没多大波动。
这几年经典摇滚乐,如果没有特别出彩的歌,基本不怎么吃香。
“这个炫迈乐队,没怎么听说过。”
系统滴了一声,“主人,这个乐队风格比较洒脱,是这两年小有名气的野生乐队。”
“所谓野生乐队,没有签约的经纪公司,所有经费和演出都由自己安排,他们这两年几乎走遍了华国大大小小的城市,因此积累了一些粉丝。”
“由于炫迈乐队这两年名声不错,没什么丑闻,演出也是十分随心所欲,有时候在街边,有时候在舞台上,有时候也会在桥底下,所以在粉丝们认为,这就是炫迈乐队的风格,随心又洒脱,因此收获了一批好名声。”
“炫迈乐队每一首歌都是偏经典的摇滚歌曲,只是曲风以及编词作曲都比较平淡,没有什么比较突出的特点,只能说是中规中矩。”
庄焱此刻觉得系统真是个方便的随身百度百科。
什么都能查得到。
“咳
第一百三十四章 玄麦 独特的声线(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