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就连见过几次的调酒师都还开玩笑地问她,怎么今天自己来了,这里狼多,让她小心一点儿。
金喜笑笑,今晚,她才是狼,怎么会怕同类。
只不过,她还没看到顺眼合心的。不是老就是丑,再不就是醉醺醺的,金喜都不喜。
一看就三十多岁了,太老了。金喜此时的人生观很偏激,觉得人活到25岁就差不多该是尽头了。三十,切,只能是等死,还出来玩什么。
她这时对现实生活中的所谓的大叔完全无感,除非是出现在大小屏幕上的那种中年男子,对她而言还算是有一些魅力。
“今天自己?”言简意赅的问句。声音也算能听。
金喜是隐藏的颜控,摆在明面上的声控。她甚至会把一个人的说话声音是否悦耳,放在长相之前做考量。
她也很难想象,即使帅如金城武,说话声音如果像指甲抓玻璃一样刺耳尖锐,是否还有那种要人命的吸引力。那就....不如毒哑算了。
扭脸看看,算是粗略认识吧。25、6岁的男人,不年轻也不老,头发有一点点自来卷,发型做得很周到。
白,瘦,高,眉骨上有一道疤,即明显又不太明显——前额头发垂下时,就隐没在了发间。穿了一身合体的西装,显得气质像个文明人。
若不是有那一道疤,就会更像。
金喜之前来这里见到过他,似乎还说过一两句话。只是正儿八经地交谈,其实是没有过的。
不过赶上其中有一次酒吧里有两群人打架,其中一方强势的,这人是领头的。所以金喜对他是有印象的。
冷眼瞧他打架的架势,好像还有些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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