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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末国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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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章 设寨立规(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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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的火铳质量不稳定,炸膛率极高,为了避免不必要的伤亡,李兴之决定先将这些火铳重新打磨再固定两个铁箍,这样即使炸膛也能保证士卒的安全。
    武器的问题既然能够解决,那练习鸳鸯兵唯一的难题就剩下士卒了,这个时代战争最关键的因素就是士卒的血性和士气的问题,如果士卒们没有血勇之气,不要说鸳鸯兵,你就是给他再好的装备,也会在敌军的长刀下溃散。
    这种情况在明末尤其严重,关宁军十六个营拿着朝廷每年超过六百万两的军费,装备了大量的炮营、车营以及骑兵营甚至还有水营,可是他们在辫子兵的长刀前,每战必败,每战必大败,只敢龟缩于城墙之后,无他,将腐兵惰也。
    想到这里,李兴之猛然拔刀砍断身前案几道:“我李家寨今日成军,本寨主要明军纪,正军规,尔等且熟记之。”说完又顾谓一侧的钱安宁说道:“钱先生将本寨的军法记下,必须通传全军。”
    钱安宁心中一紧,连忙取来纸笔,然后偷眼看向李兴之,诸头目也是心中凛然。
    李兴之环视左右道:“训练诈疾者,杖三十;整队过时者杖三十;不听号令者,杖三十;擅自喧哗者,杖三十;私自斗殴者、杖三十,不遵上官者立斩之。”
    这话一出口,众头目皆是色变,开玩笑,咱们进山是做贼寇的,哪里想到李兴之的军法会如此严厉。
    诸人的反应本就在李兴之的意料之中,所以再度开口道:“这只不过是我前营训练的军规,当然有罚必有奖,钱先生可再记录,每日整队第一者,全队加餐;训练表现优异者可提拔为队长;全营士卒月钱为五钱,队官为一两,每七天本寨主进行一次考评,将

第19章 设寨立规(中)(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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