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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兄在学文艺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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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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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不好,英文很好,他考研初试英语满分自不必说,但其他科的分数加在一起也轻松四百往上就让人无话可说了。据狗师兄后来打听,樊殊是花了三个月,把所有的考研用书一个字一个字硬背下来的——是真、一个字一个字,因为当时他还好多字都只会看不会写呢。
    至于为什么别人三个月就能背下十几本书,而我准备了大半年还得再考一次,那可能真的是智商问题。
    然后就是复试,笔试不用说,面试的时候老师们一问才知道,樊殊居然是放弃了巴黎高师的机会来这边的。
    巴黎高师是什么水平?那是1794年由法兰西第一共和国国民议会下令创建的,每年只收两百多人,是法国的贵族学校、是顶级文论家的摇篮啊。文学理论常读的几大“圣贤”,罗兰巴特、福柯,这些哪个不是巴黎高师出来的?
    说一句诛心之语,如果有机会能去巴黎高师教学,估计全所的老师都会毫不犹豫地辞职,而学校还只会准备好路费撒花欢送,根本不会有任何不满的情绪,只会让老师们千万别忘了自己“曾是BN人”,有空多跟校方负责人谈谈,看咱两家能不能成个友好学校,互派点老师学生交换讲学?
    好多人私底下都觉得他脑子是烧坏了。
    当时也有老师们直接问出来,而樊殊的回答也很简单:“因为爱。”
    热泪盈眶了。
    这是怎样的精神境界啊!这才是真正的理想主义者!
    好小伙!
    樊殊是我们所里真正的天选之子。
    ☆、决战会议室之下
    后来在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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