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用了一年,周末在补习班被课间路过的同学不小心碰掉到地上,砸出一个坑。同学万分抱歉,想要赔她个新的,见她并非故意,沈未晴没有刁难,摇头不用。
反正这杯子的质量本来就不太好,她早就想换一个,又觉得太浪费。现在终于有个理由,还得感谢她。
重新坐下后,沈未晴问许星辙:“你那个杯子好用吗?”
他当时正在看书,没想到会被主动搭话。或许是因为两人各揣心思,欲盖弥彰中更显生分,明明几年同学,座位从来挨得那么近,却很少有私下闲谈的时刻。说不熟,沈未晴偶尔觉得,这班里最了解许星辙的除了杨孟,就是她了。说熟,她却连他有什么爱好都不清楚。
她只是会在转身找东西时,刻意偷看他颈间那颗痣。
这就是她对许星辙做过最出格的事情。
补习班座位通常不固定,谁来得早就可以任意选择。那日他们都卡在差不多的时候到,只有靠前排的位置没人坐,临时组成同桌。
见许星辙经常拿着那个暖水杯,她便问他一句。
“还可以。”许星辙刚才目睹了水杯受害的全过程,“挺保暖的。”
“我想买个粉色的。”她又道。
这个年纪的女孩大多追求酷和特别,对粉色这样过于刻板女性化的颜色通常嗤之以鼻。许星辙以为依照沈未晴的性格,不会喜欢那样粉嫩的东西。她的嘴角虽然天生上翘,却不常笑,略带下三白的眼睛抹去少女的甜美,平添几分寒气。无论沈未晴多少次看他,许星辙都会因为这样的眼神,觉得他们之间依旧生分。
她看谁都是如此,隔着一层雾,让人想贴近,又惶恐唐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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