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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天下:张宏杰解读中国帝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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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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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拥有房屋一千零六十所。
    权贵集团暴利滚滚的直接后果自然是民生的日益困顿。从明代中期开始,历代皇帝不断通过“加派”等手段,将宗藩费用进一步转嫁到人民身上。原本负担很重的百姓更加雪上加霜,有的农民甚至“废箸、鬻舍、捐妻,以供王国之禄”。
    四
    以上种种,毕竟还属“合法”或者符合潜规则。然而这仍然不能满足皇族的欲望和冲动。在缺乏约束的情况下,特权总会走到极端。明代皇族超出法律之外的为非作歹、穷凶极恶为他们积累了更大的民怨。
    虽然国家明确规定皇族不得干涉地方政务,但许多皇族都涉足地方事务,一旦有求不遂,他们就依仗自己的龙子龙孙身份对地方官员横加欺凌。代王府的辅国将军因为不满县官处罚他的仆人,公然当众殴打知县。晋王府的河东王等人辱骂殴打地方官更是常事,所谓“挟奏有司,擅入府县,凌辱殴置,习以为常”。嘉靖三十七年(1558年),宁化王府的宗仪,也就是小小管家,竟然动手殴伤了堂堂布政使这样的朝廷大员,“求索禄粮不遂,围布政司门,殴伤左布政使刘望之”。
    因为享有司法特权,有罪时“罚而不刑”,许多王府已经成为地方黑恶势力的保护伞,甚至自身也沦为黑社会头目。嘉靖五年(1526年),庆成府的辅国将军藏匿大盗被人告发;隆庆二年(1568年),方山王府镇国中尉朱新垣“与群盗通,劫掠商货”;襄垣王府的辅国中尉、昌化王府的辅国中尉都“私出禁城为盗”,公然杀人劫财……
    至于强抢民女之类的经典桥段更是无地无之。在特权庇护下,皇族已经沦为大明社会道德水准最为低下的一个群体。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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