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来源自两个方面——一方面来自前面提到的宗教宣传,另一方面就来自杨秀清建立的严明的纪律。
杨秀清和朱元璋一样,都是迷信纪律的铁腕人物。罗尔纲说:“进入南京之初,杨秀清就首先整顿营规,立法安民。凡新克复地方,安民严令一出,何官何兵无令敢入民房的斩不赦,左脚踏入民家门口的即斩左脚,右脚踏入民家门口的即斩右脚,法立令行,严严整整,真正做到了他向人民保证过的‘圣兵不犯秋毫’的严明纪律。”
事实上,这种纪律不是严明,而是严酷。法律学者说:“天国刑律对重罪和轻罪甚至轻微过失,在量刑上几乎没有什么区别。”确实,生活在太平天国之内,你有太多“机会”被砍掉脑袋。
《太平天国》一书中有描述,在太平天国内,如果举行“讲道理”时发现你两次无故不到,则“斩首不留”。礼拜仪式三次缺席,也“斩首不留”。《太平刑律》上明文规定:“凡各衙各馆兄弟倘有口角争斗,以及恃强斗架,俱是天父所深恶,不问曲直,概斩不留。”除此之外,如果在干活执勤时口出怨言,也是斩首:“凡挑濠沟筑土城,一切军中事务如有口出怨言者,斩首不留。”至于辱骂官长、私留“妖书”、唱邪歌邪戏、饮酒赌博者,一概斩首不留,甚至连剃胡须、刮面等,也“皆是不脱妖气”,也得斩首示众。
其实“斩首不留”在许多情况下并不是最严厉的惩罚。在《太平刑律》六十二条中,除了四十三条“斩首不留”外,还有三条“点天灯”和“五马分尸”。
所谓“点天灯”,主要用于太平军中那些犯通敌谋反或老兄弟犯有强奸妇女的重罪者,但犯轻微过错者在长官的盛怒之下也可能被处
第11节(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