呢?多希望他见到的是美美的她啊,然后像她一样被惊艳,被吸引。
他脱下自己的外套递给她。
她接过,感受到那上面残存的体温,脸颊微红,害羞使得声音也细若蚊蝇。
“谢谢你,我明天一定把衣服洗干净还给你,我是高一三班的陶韶,你是谁啊?”
“高二二十六班,郑松渊。”
那一刻雨声似乎都打在她心上,郑松渊,真是一个好听的名字,成绩也是自己高不可攀的存在。
学校里二十班到二十五班是素质班,而二十六班到三十班是精英班,里面都是学校成绩最优秀的人。至于她,数学白痴,地理渣渣,是普通班。
他成绩卓越,是生物化学双满分的天才,但他不爱表现,总是推掉校园演讲,也不爱和别人过多交流。
陶韶本就是学校里的焦点人物,能歌善舞,长相性格都优秀,和他有了交集后,使他也被更多人注意到。
校园女生纷纷尖叫:“这才是真帅哥!这样一对比,原来选的校草是什么玩意,呜呜呜,后悔。”
在众人强烈要求下,校草重选,郑松渊以高票当选,甩第二名原校草一大截。
前校草:“以前你们不是说爱我吗?”他算是明白了什么叫只见新人笑,哪闻旧人哭,因太过悲愤,又写了千字散文叹世事无常。没想到一写着了迷,发现了自己的文学天赋,现在是一个著名悲情文学作家。
郑松渊对待任何事都是淡淡的样子,像一幅古风的山水画,却不知不觉刻在了她心间。
他们之间,她总是主动的那一个,主动和他说话,主动要求交个朋友,主动约他一起吃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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