疯掉的岁月对池玫来说是一种解脱,街上的每个小男孩都是她的儿子,她抱着“他”夺路飞奔,将身后试图抢夺的人甩得老远,她的信念单一而且固执,就是带“他”回家。
常远是她的救赎,他的到来让她原谅了一切,她去寺庙还愿、给偏远山区的联络人捐钱、对每个人都微笑,她心里满是感激,每次胎动都要向它保证,她再也不会让它置身到危险的环境里。
她给他取名叫常远,希望他的人生很长,未来很远。
或许是冥冥中对她丧子的补偿,常远很听话,他的童年和青春初期池玫都非常幸福,坏就坏在这个邵博闻身上。
他从小就散漫得很,带着一群孩子上蹿下跳,树上、河边、屋顶,就没有他们不去的地方,他还总想把常远也带出去疯,池玫因此对他喜欢不起来,潜意识里她觉得这个男孩很危险,因为他那样自由——自由便是危险。
等到常远上初中,在校的时间直线飙升,在她看不见的地方,他终于跟邵博闻混到一起去了。
不过那时她因为常远在校空闲下来,无所事事培养出了一点自己的小爱好,种得院子里百花齐放,街道上的妇女频频来讨教,她有了交际圈,心态也好转了不少。
知道他俩一起上、下学是因为学校门口有混混抢钱,还和颜悦色地对邵博闻道过谢,这种和平一直持续到高总生涯的开始。
青少年的荷尔蒙开始躁动,心细如发的她发现了儿子看邵博闻的眼神不对,专注又向往,池玫以她专业的眼光看来,那是一种……看恋人才会有的目光。
那时同性恋还是国内十分敏感的话题,池玫专攻心理,心里虽然明白这不是病,但涉及到自己的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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