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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文化四十七堂课——从北大到台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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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课 中国会不会因他而走另一条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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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认为儒家讲究有差等的爱,是源于现实可操作性的一种思考。爱这种东西是需要训练的,需要推此及彼,由近及远,因此自然产生一种级差。首先是爱你的亲人,爱你的朋友,爱你的同事,然后再推远到爱陌生人。但如果不管是对一个陌生人,还是对一个熟悉的人,乃至对你的父母,你的爱都是同样的,做到“兼爱”了,即使不能断言你是虚伪的,那么其实也很难真正做到。
    余秋雨:
    都说得很好。你们刚才所表现的水平,已高于外面不少学者对同类问题的讨论。你们的优点是抓住了事情的“简单理由”。“简单理由”也就是“基本理由”,很多学者抓不住,只能靠晦涩的言辞来掩盖。一切低智状态总是以高智状态来装潢的,但真正的智者不喜欢云遮雾罩。
    安安认为,儒家有等差的爱,出于他们的理想体系;牧笛认为,出于他们的关注起点;治辰认为,出于现实的可操作性。这三方面,都没有说错。
    但是,产生的理由不等于产生的后果。儒家有等差的爱的后果如何?
    事实证明,有等差的爱确实比兼爱更便于实行。按照儒家的设计,中国人把家庭伦理之爱发挥到了极致。但是,当这种家庭伦理之爱放大到朝廷伦理的时候,等差就远远超越了仁爱。等差把仁爱变成了一种上下服从的行政文化、侍从文化、效忠文化、门生文化。这对社会管理既带来便利又带来负累,但在精神建设上却整体后退了。
    有等差的爱,在家庭和朝廷里还能勉强实行,但是,到了家庭和朝廷之间的公共空间,分辨等差就成了难事。大量非亲非官的民众,都不能纳入爱的范围。
    相比

第十五课 中国会不会因他而走另一条路(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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