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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推论女主喜欢我[穿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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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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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够骂的出“畜生”这两个字。
    “章女士,您女儿现在多少岁?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以强奸论,从重处罚。这两种情况截然不同。”这个家庭的遭遇,让宋暮雪感到悲伤又痛苦。她拍了拍苏女士的手背,以此表示同情和支持。
    苏女生擦干眼泪,说:“满了。”
    “您想告的人叫什么?”
    “易光,容易的易,光荣的光。”
    “强奸罪在法律上的解释是: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视情节严重性,可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在这个区间内,您希望能够得到什么样的结果?”
    “十年,当然是十年!”苏夫人恨恨地说:“这种渣滓,判无期徒刑都嫌少了,当然是越高越好!”
    “有任何能证明易光曾侵犯香香的证据吗?如果方便的话,是否能告知我细节?”宋暮雪说:“我无意打探隐私或者揭露伤疤,也理解您想要替香香讨回公道的心情,只是了解这些之后,一切都会变得容易得多。”
    宋暮雪本以为涉及到这种事情,苏氏夫妇不不会轻易说出口,还得自己做一番心理工作。没想到夫妇二人对视一眼,没有怎么犹豫就开口了。
    “他们五月二十六号开房,香香刷的卡,安全套也是香香网购的。开房记录和安全套购买记录我都有。”苏夫人说:“五月二十七号,我就拿着他们用完的安全套去了公安局,想要报案。但警察态度很不好,听说原委了也不管,还吓唬我,说我侵犯我女儿和易光的隐私,已经是违法行为,让我停止这一行为。那安全套我还留着,就是不知道还能不能当做证据?”
    报过警,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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