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据说男主是我老婆[快穿]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第64节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下两下把馒头嚼巴嚼巴咽了下去,从面前笔架上挑了支毛笔递给白离川,眼睛亮得像个对世界求知若渴的稚童。
    莫叙生低头看了眼,这是一支上好的狼毫笔,每根毛都挺实直立,质硬且韧,适合初学者使用。
    “秦兄想学字?”莫叙生问。
    秦不昼乖巧地点点头:“他们说好的将军要认字。”
    莫叙生的理智让他阻止秦不昼,因为这对大永完全没有好处,甚至可能带来更多的损失,但情感却让他本能地开口道:“好,我教你。”
    秦不昼开心地眯了眯眼。靠的极尽,莫叙生可以看见他的睫毛又长又柔软,眼睛熠熠生辉,像是盈着整片星河。直要引人沉沦。
    莫叙生怕被这星河灼伤了似的,垂着眼,从架子上挑了另一支狼毫笔塞在秦不昼手里,站在秦不昼身侧,用镇纸压好宣纸,又在下方垫了张羊毛毡子,这才执笔,沾了墨。
    想了想,提笔,将姿势演示给秦不昼。
    秦不昼盯着莫叙生的动作,学着他抓着毛笔沾了浓墨,但却夹不紧毛笔,反而刚提起笔就把毛笔摔在宣纸上滚了一圈,留下一道清晰的长痕。
    莫叙生看着他别扭的姿势有些无奈,轻叹口气,一手扶着秦不昼的轮椅,右手则伸过去裹住秦不昼的手:“不是这样……是这样。”
    秦不昼的手掌并不粗糙,粗大的骨骼和手掌上的薄茧是长年习武造成的,虎口还有一道疤。哪里像莫叙生在家中练剑,每次稍一疲累就有侍女有精油替他按揉,于是习武十数年手指还是一样的柔软。
    莫叙生握着秦不昼的手,认真地帮他调试正确的握笔姿势,然后慢慢地,在面前宣纸上写出一个“秦”字。却并不知道

第64节(3/8)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