魂自然最为合适。
混血虽然在战斗和持久上比不过除妖师和纯血妖怪,但他们隐匿气息胜过妖怪,敏锐程度胜过除妖师,很多时候都是棘手的对手。
只是秦不昼还有所疑问,比如那批混血到底是怎么来的。就像女主玉紫柔,从小的记忆就在组织中,接受组织的教育,不知道父母是谁。那组织更是不知成立了多久,但至少有十五年,在这十五年间收集的生魂数量,那必然是一个骇人的数字。
想到玉紫柔,秦不昼按了按眉心。虽然他对原主的愿望很感兴趣,但这终归只是可有可无的支线任务而已,虽然可以获取积分来让系统升级,不过他最主要的任务还是拆散官配。
自己第一个世界出了些差错,虽然完成了任务,结局却有点跑偏。所以这个世界他决定换一种更简单粗暴的方式。比如……给男主介绍妹子!
没错,以原主对男主终身大事的操心程度,这并不会崩人设,甚至可以算是极为符合。毕竟,玉紫柔就是他觉得适合男主才引荐进谢氏做助理的。
要不是秦不昼的极力撮合,谢珩这种表面清冷实则孤傲的人决不可能动用一个迷糊的小女生当助理,也绝不会喜欢上玉紫柔。他只要用和原著中相同的方式让男主喜欢上别人就足够了,简单又省事儿。
这算是苦中作乐嘛?想到这,秦不昼心情稍微轻快了些,翘了翘嘴角,把四铜钟收好。他回到谢珩病房前,正准备开门,却发觉外间房中竟有淡淡的灯光从门缝中泻出。
秦不昼略感疑惑,伸手推开病房的门。
只见床头的台灯打开,昏黄的灯光照在青年俊朗清逸的脸上,他微微侧着身,手支着腮撑在床边,长而密的睫毛一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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