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钻出来,在车旁站好,有点好笑又有点欣赏地看着连恰团团转到处找他的样子。
他发现了,连恰很不擅长找人,虽然她的眼睛很大,可一旦她试图在什么地方找出人来的时候,就会完全印证“大眼无神”四个字。这真的挺好玩的,就像现在,蓝森和他的那辆车,如此醒目的一人一物就待在大楼下的道路偏右,连恰愣是转了半天都没看见。
“咦?蓝森先生!你什么时候在这的?你开车来的呀?我以为你是走过来的呢,没想到有车!”
终于,大眼无神的连恰发现了蓝森,惊讶地叫了一声,三步两步蹦过来,绕着车跑了大半圈,才在蓝森面前站定,一边掂着脚小步跳,一边叽里呱啦。
“早知道我就找车了,这样肯定找起来会快多了。”
“蓝森先生你今天没穿连帽衫啊?我还以为你来学校都要穿那个呢,嘿嘿,你好像在我们学校还是名人哦,说不定会有人找你要签名呢!”
蓝森哭笑不得地摇了摇头——他怎么可能再穿连帽衫过来?连他自己都觉得那一身实在是土气到家了。
不是只有女孩子在喜欢的人面前会为了外表费心的,男孩子们这种费心装扮的意识甚至更胜一筹,唯一的问题是,其中一部分人的审美不那么值得称道。
蓝森不在会被吐槽的那一列,但也不在时尚达人那一列,他属于穿衣服干净简单,不出挑却也不出错的类型,这一型的人往往不靠衣服提升颜值,而是反过来靠自己的颜值给衣服加分。
他把车后门拉开,开始一盒子一盒子往外拿点心,连恰凑过去一看,立刻目瞪口呆:“好多!比我想象的还多?咦……我有要这么多东西吗?”
女孩
第36节(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