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在虎狼营中一同出生入死,执行过许多看起来根本不可能完成,几乎是必死无疑的任务。
无论是沈默还是尉迟豹,他们的命都是韩朗救的,所以无论任何时候只要韩朗一句话,他们都会把命毫不迟疑的交给韩朗。
华灯初上,狼标吉普车停在了一家小酒馆门外。
韩朗虽然地位无比尊崇,但对所谓的生活品质却没有任何要求。
在他看来那些所谓的高品质生活以及精致奢华的场所都太过虚伪,无非是些拥有了些许财富之人在故意炫耀财富,炫耀着自己的与众不同罢了。
反而这种人来人往,每个人都可以肆无忌惮大口喝酒的街边小酒馆,更有人间的烟火气,更令人心中舒畅。
十瓶烈酒,几个小菜,三副碗筷。
韩朗、沈默和尉迟豹围坐在桌旁,这一刻他们是兄弟,无话不谈。
军人喝酒从来都是最豪放的,一声“干杯”之后三瓶烈酒便顷刻饮尽,惊得周围的酒客们纷纷侧目咂舌,而他们三个却开怀大笑丝毫没有半分醉意。
“狼帅,我……”尉迟豹打开一瓶酒放在韩朗面前,言语中有些犹豫。
韩朗一笑:“有屁放。”
尉迟豹这才沉吟了一下,说道:“那我就说了啊!这次我之所以先去南诏苍山宗,又来汉江白鹰山,其实是得到了关于夜莺的一些消息……”
夜莺……
酒桌周围顿时安静了下来。
韩朗眯了眯眼睛并没有说话。
一直沉默寡言的沈默却皱了皱眉问道:“夜莺……还活着?”
夜莺是个代号,她的本名叫叶颖,是“虎狼营”中的为数
第六十四章 夜莺(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