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室的飘窗上,一条腿屈起,另一条腿悬空垂下,粉白赤足轻轻摇晃着,细白手指捏着一只玻璃杯,修长圆润的指甲盖和杯沿一道在清晨的煦日下闪着细光。地毯上并排躺着两只拖鞋两只拖鞋,旁边摆着一瓶香槟。
她举杯,细颈仰起将最后一点酒喝光,眼底染上几分醉意,清澈又迷离。拇指轻轻地摩挲着杯子的边沿,目光虚浮地飘在空中,唇角勾起一丝凉薄的弧度。
玻璃杯见了底,被随意放到一边。钟意的身子偏过去一点,搭在膝盖上的手伸向窗台上的那株玫瑰,带着几分故意往茎上的刺摁下去,痛感从指尖灌进心脏,指腹立刻见了红。
她顺势扯下一片花瓣包住被扎破的手指,眼神追着逐渐氤开的血迹转了一圈,抬起手把花瓣连同血珠一起吃进嘴里。
玫瑰花代表爱情,她的爱情是铁锈味的。
牧鸿舟心头涌起一阵难以言喻的酸胀感。钟意一贯向他展示的是娇蛮任性一面,他见过她索吻时的撒娇耍坏,见过她熬夜设计图稿时的认真专注,或也偶然探得数面她在生意场上咄咄逼人的矜贵圆滑。
无论如何,都是那个阳光向上,永远骄傲自矜的小公主。
牧鸿舟从未见过如同此时这般的钟意。
颓废,冷清。眼里的光熄灭了,幽深如墨的瞳孔尽头是一片荒芜。散乱的长发落在樱蕊般的白皙胸口,脸颊上酡红的醉意无处安放,仿佛要随着酒精一起挥发,而后消失不见。
看见牧鸿舟,钟意侧身的动作顿了顿,望着他出了一会儿神,嘴角扬起,挂上平常的懒散笑容,朝他眨了眨眼道:“怎么,刚醒就急着找我呀?”
说着朝牧鸿舟勾勾手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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