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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洪荒有座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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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一章 贵客盈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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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的意思,叫李烛影别太嚣张,要有做晚辈的自觉。
    李烛影眼眸一闪,确实,从鸿钧那开始算,昊天瑶池虽是童子,也可算作记名弟子,高出李烛影一个辈分。
    李烛影笑笑不说话,也不为难太白,挥挥手叫他回去,却把昊天恨上了。
    太白金星前脚一走,便又来一个骑鹤青年。李烛影长舒一口去,暗道:“今天这是怎么了?人一波一波的来。”
    广成子被姜魁所化神魔之躯一巴掌拍飞,身受重伤无力回天,便被一猎户所救,带回家中悉心照料。
    猎户复姓公孙,叫做公孙胜,有个儿子叫少典,乃是最初女娲造出几人中的子孙。他们一家不是什么部落首领,就是普通的猎户。
    广成子在他家里修养三十余载,才渐渐恢复了实力。
    这三十多年,公孙胜死了,他的儿子娶了妻子叫做附宝,两人生有一个儿子。
    广成子为报这一家多年照顾他的恩情,收少典之子为徒,并为他取名:帝鸿!
    可见他对这孩子寄予了厚望。
    帝鸿少年才气,他出生几十天就会说话,少年时思维敏捷,青年时敦厚能干,成年后聪明坚毅,部落首领更是将首领之位禅让于他。
    如此出类拔萃,让广成子内心激动起来。三皇已经没有任何空子可钻,不过五帝之首却也并不会逊色三皇。
    为了自己的道途,即使再不愿意,他还是来找李烛影了。
    “广成子师兄!”
    “无量观。”
    李烛影眉头一跳,两人行了拱手礼。
    他发现,广成子修为精进不少,气息也平和了。这不由让李烛影暗想,是

第一百一十一章 贵客盈门(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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