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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洪荒有座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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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 劫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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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不作伪,贤弟尽管挑,挑到什么就看老弟的眼力。”敖光哈哈一笑,有意要考考李烛影。
    李烛影挑了一株灵根,一枚石蛋和一柄锈剑。
    既然能让龙族收进宝库,这三样东西定然不是凡品。
    原先就是本着捡漏的心情挑的,有道得之吾幸,失了也没什么损失。
    灵根是一株上品先天灵根,红树!为海底特有的灵植。此树生长于海底,一扎根就会形成一片红树林。
    它们的根部物别发达,盘根错节,绕来缠去,千姿百态,很有观赏价值。
    李烛影打算把它丢到自己的葫芦世界中的大荒海中,顺带着龙王送的各种藻类植物,珍奇鱼虾一起。
    想来自己的小世界要进一步圆满了。
    山川、河流、大荒海、各类珍奇异兽,海洋动植物,已经达到了微妙平衡。已经是一个真正的世界,不再是大片大片的荒芜,四处地水火风肆虐。
    选石蛋是因为,李烛影在其中,敏锐的感知的里面有微弱的生命反应。
    “这么多年感悟女娲造化灵诀和盘古化生万物不是说着玩的。”李烛影托着石卵,有意用造化玄空之气滋养它。
    “想要彻底救活它,恐非一日之功。”
    放下思绪,李烛影继续讲目光,投向那柄剑。
    之所以选柄剑,一是因为他一直有种执念。穿越而来,又是洪荒修仙,不修一手凌厉剑诀,实在不好意思说自己是穿越者。
    当然,也没地方乱说……
    虽然洪荒重灵宝而不重技巧,却不能抹灭一个后世人对剑的喜爱。
    再一个就是李烛影的攻击利器并不多。玄元控水

第二十一章 劫杀(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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