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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洪荒有座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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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蜚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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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响。
    李烛影也没和夸父多客气,要求道:“夸父,我此番出来游历,主要是想锻炼磨砺自身体魄,同时修习战技神通。听说巫族善战,于是就自己找来了。”
    “哈哈哈!要论肉身,我巫族若称第二,洪荒哪个敢称第一?就是妖族显出本体,也不敢与我们硬抗。若不是依靠那些灵宝,我巫族能横扫了他们。”夸父说起话来也毫不谦虚,而巫族肉身能抗灵宝,也确实是事实。
    于是,李烛影便在夸父的部落住下。而接下来的日子,让李烛影明白了什么叫做渣渣!
    大巫境界的夸父相当于修道者的大罗金仙,随手间将李烛影的修为封印了。然后将李烛影丢到族人中战斗,没有修为灵力,李烛影只能凭借肉身硬干。
    三十年的磨砺修习,李烛影不但肉身强了不少,闪避功夫更是练的如火纯青。平常的巫族已经抓不到李烛影的衣角了。
    三十年而已,像在洪荒动不动以纪元为时间单位的来算,李烛影进步速度,让人咂舌。三十年每天挨揍,打不过只能躲,要么跑。跑总之是跑不掉,那只能躲闪了,能少挨一拳,绝对不为了面子硬抗。
    锻炼肉身又不等于挨揍,抗打击能力也不是盲目的找虐。相较下来,躲是对的。至于巫族儿郎嚷嚷着:“李烛影,小子有种你别躲!”
    李烛影表示:“我傻啊!站着不动让你们一群糙汉子揍,脑子里长肿瘤了,这样弃疗?至于有没有种这个问题,有本事你们去问女娲娘娘,老子的雀雀都是她捏出来的冒犯圣人,罪过罪过!”
    李烛影心想,自己能凭自身打破夸父的封禁,必是突破金仙之时。近段日子被揍的惨,但是吃的也好。

第十一章 蜚十一(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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