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不说就催促着傅星去城里面试试。傅星虽没进过城,可傅笙不是在城里读了三年的书吗?有傅笙带着,就更保险了啊!于是,傅星是没有费吹灰之力就得到家人的支持背着她的宝贝蘑菇们出发了。
两人走到文高街道的时候,才五点来钟,班车都没有来。
坐班车到县城里要三角钱,傅星想要省掉这三角钱,便打算走路去城里。
傅笙惊了:“走路?我听我大伯说过,从我们这里走路去城里得走将近一天呢!等到那时,蘑菇都干了!”
傅星:“现在车不是还没有来吗?我们可以先走着,边走边等车,一不耽误时间,二来还能节省一点车费,说不定就只要两角五分钱了呢?”
还好不是全走路。傅笙虽然累得不想走了,但是她上辈子当了一辈子的穷人,再苦再累的事情她都干过,走点路就能省五分钱还是很划算的。于是傅笙同意了。
两人沿着公路大步朝县城的方向走去。
就在傅笙走得双脚酸软、头发全湿想要坐下来歇一会儿的时候,身后传来了拖拉机轰隆轰隆的声音。她回头一看,就见一个高大的短发男人正一丝不苟地开着拖拉机,朝这边行来,正是未来大佬时洵。
呀,大佬来了!大佬这又是去城里面贩卖家禽吗?这么早就起来,是个能吃苦耐劳的,难怪后来能发达!嗯跟大佬还是打好关系吧!虽说大佬的眼神有时候看起来像抢劫犯,但是她知道大佬并不是靠抢劫发达的,人家靠的是眼光、智慧和吃苦耐劳坚韧不拔的毅力发达的。可是,要怎样跟人搞好关系呢?
傅笙正在思索的时候,时洵已经将车子开到了距傅笙十米之处了,他问道:“你们
第五十四章 大佬很友好(3/4)